脑血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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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吉法院盗伐林木因病逃刑查清缘由法庭开进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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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云涛 http://www.csjkc.com/zjtd/421.html

正义之声网讯(永吉法院汤振华刘乃萌)送达、开庭、宣判……法院工作始终坚持以审判为中心,由于当事人原因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往往会导致庭审的终止或中断。近日,永吉法院办案法官充分考虑当事人身体条件,将一起涉嫌盗伐林木罪的案件庭审工作安排在了当事人家中。

年4月,县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,指控王某在永吉县岔路河镇白家村六社南山滥伐林木二十株,并在王某运输木材的车中发现杨树木段58根,认为应对王某的行为以滥伐林木罪追究刑事责任。经法院查证,检察机关指控成立,事实清楚。案件在起诉阶段,发现王某患有脑血栓等疾病,经鉴定为无诉讼能力人。法院受理后,因王某无诉讼能力终止了本案的审理。

终止审理后,行政庭庭长、办案法官吴利爽多次到王某家中了解病情、查明事实,却屡次遭到了王某和其家人的躲避、拒绝配合。在一次走访中,见王某精气神十足,干警心中生了疑惑,怀疑其存在因病逃避法律制裁的嫌疑。随后干警们走访了街坊邻里,了解到王某目前身体状态有好转迹象、病情稳定。吴利爽了解此情况后,召开合议庭进行讨论,决定对王某诉讼能力重新进行鉴定。经鉴定,王某当前已具备诉讼能力。吴利爽认为王某虽具备诉讼能力,但考虑到其脑血栓后遗症导致肢体行动缓慢、行动不便等情况,合议庭决定到王某人家中进行开庭审理。庭审中,王某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,最终王某因滥伐林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,罚金一万六千元。

编辑:正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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